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副局長何志敏於3月2日在「中國有效專利在柬埔寨登記生效新聞吹風會」上宣布,
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中國核准專利將可於2018年04月01日起,直接在柬埔寨申請登記生效:
一、該中國專利在申請柬埔寨申請註冊時必須是有效的。
二、該中國專利之申請日必須在2003年01月22日(含當日)以後。
三、中國專利必須符合柬埔寨可專利性之規定,
例如:製藥專利在TRIPS(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更改其規定前,將不可在柬埔寨獲得專利權。
四、該中國專利之說明書將必須提交高棉文之譯文。
與目前現行的國際審查結果共享模式不同,柬埔寨對中國專利審查授權結果的直接認可,是國對國、單方面且溯及以往的。
中國有效發明專利可由專利權人向柬埔寨工業及手工業部(MIH)提出申請。
柬方僅透過形式審查,只要申請材料齊備就頒發專利權證書,
並享有與相應中國專利同樣的申請日和保護時限。
通過這一途徑,中國發明專利權人可以避免冗長的實質審查程序,
節省申請成本,快速、便捷地在柬埔寨獲取專利權及相關保護,
而柬方也能極大提高工作效率,節約審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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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http://www.sipo.gov.cn/twzb/zgyxzlzjpzdjsxxwcf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