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副局长何志敏于3月2日在「中国有效专利在柬埔寨登记生效新闻吹风会」上宣布,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中国核准专利将可于2018年04月01日起,直接在柬埔寨申请登记生效:
一、该中国专利在申请柬埔寨申请注册时必须是有效的。
二、该中国专利之申请日必须在2003年01月22日(含当日)以后。
三、中国专利必须符合柬埔寨可专利性之规定, 例如:制药专利在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更改其规定前,将不可在柬埔寨获得专利权。
四、该中国专利之说明书将必须提交高棉文之译文。
与目前现行的国际审查结果共享模式不同,柬埔寨对中国专利审查授权结果的直接认可,是国对国、单方面且溯及以往的。
中国有效发明专利可由专利权人向柬埔寨工业及手工业部(MIH)提出申请。
柬方仅透过形式审查,只要申请材料齐备就颁发专利权证书,并享有与相应中国专利同样的申请日和保护时限。
通过这一途径,中国发明专利权人可以避免冗长的实质审查程序,节省申请成本,快速、便捷地在柬埔寨获取专利权及相关保护,而柬方也能极大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查成本。
数据源:http://www.sipo.gov.cn/twzb/zgyxzlzjpzdjsxxwcf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