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出門旅遊的時候,最常想到的訂房網站是甚麼呢?trivagoairbnb? Booking?但你知道Booking.com,先前想要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商標皆被駁回,雙方進入爭訟階段,2020630日,美國最高法院做出了判決認為Booking.com可以註冊申請商標,肯定了Booking.com商標的後天識別性。

                                                            

   商標的識別性分為兩種:先天識別性、後天識別性。前者指商標本身所固有,無須經由使用取得的識別能力;後天識別性則指標識原不具有識別性,但經由在市場上之使用,其結果使相關消費者得以認識其為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即具有商標識別性,因此時該標識除原來的原始意涵外,尚產生識別來源的新意義,所以後天識別性又稱為第二意義。

 

   不具先天識別性的原因有:「描述性標識」指對於商品或服務的品質、功用或其他有關的成分、產地等特性,作直接、明顯描述的標識,民眾容易將之認為商品或服務的說明,而非識別來源的標識。

 

    「通用標章或名稱」是業者就特定商品或服務所共同使用之標誌,通用名稱則為業者通常用以表示商品或服務之名稱,通用名稱亦包括其簡稱、縮寫及俗稱。

 

    「其他不具先天識別性的標識」包括有單一字母;型號;單純數字;簡單線條或基本幾何圖形;裝飾圖案;姓氏;稱謂與姓氏結合;公司名稱;網域名稱;習見的宗教神祇、用語與標誌;標語;習見祝賀語、吉祥語、流行用語與成語等,當缺乏指示來源的功能時,亦屬不具識別性的標識,不得註冊。

 

   一開始美國專利商標局以「Booking」這個詞彙是通用名稱,指預定的動作,而「.com」為商業網站等理由駁回註冊,且在美國法院先前判決中一個通用名稱加上通用的商業組織型態(companyCorp.Inc.)等辭彙,仍然是一個通用名稱,不得註冊商標。在網路出現後,美國專利商標局的立場也包含到網址,認為在辭彙前面加上(http://www),或在辭彙後面加上「常見的第一級網域名稱」(.comorgedu),為代表網址的通用名稱,不具備來源指示功能。

   

 

   而一審、二審、最高法院,則認為有證據顯示74.8%的民眾皆認知「Booking.com」為一間公司,可指示服務來源,已非訂購網站中的通用名稱。足夠顯示出「Booking.com」具有商標的後天識別性。且認為原先不讓通用名稱註冊商標的原因是因為怕其獨佔通用名稱,影響到其他同業競爭公平性。然而,若申請人想要主張他人商標侵權「.com」,須舉證提出對民眾有混淆誤認之虞的證明。

    

    最高法院作出的判決顯示出,對於原本完全禁止以通用名稱註冊商標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來面臨一樣的事情必須有所斟酌,不能直接駁回。未來,我們看到「通用名稱+Inc.」「通用名稱+.com等商標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撰寫人:許月娥、王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