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
日本iPhone商標權屬於「AIPHONE」,AIPHONE公司主要生產通訊設備,最早在1948年以「東海音響電器研究所」名字成立,並在1954年將產品線改名為「AIPHONE」,最後在1959年重整成為「AIPHONE」公司。
而,蘋果公司則是在1976年成立,在2007年6月蘋果公司準備在日本販售iPhone手機時,就碰上了麻煩,「iPhone」商標已被AIPHONE公司註冊並使用。不過,看現在蘋果公司順利打進日本市場就可以知道,AIPHONE與蘋果公司已達成協議,蘋果每年都會支付一筆權利金,而AIPHONE則是授權蘋果使用「iPhone」商標。
商標授權金
雖然AIPHONE與蘋果公司雙方沒有公開協議與授權金內容,不過,外界根據AIPHONE公司每年的財務報表,每年會一筆1億5000萬日元(約為台幣3000萬元)的智慧財產權收入,推測這筆收入大部分都是來自於蘋果公司。而,我國以商標授權金形式賺錢通常多出現在加盟店會需要支付總部品牌商標的費用,此項費用需要看加盟時間長短、繳費方式(年繳、季繳、月繳)等綜合評估後,總部才會對於授權金金額有所定調。
至於授權金多少才算合理?根據智商法院109年度民商上更(一)字第2號民事判決所引用之智慧財產研究組織(Intellectual Property Research Associates, IPRA)針對專利、商標以及著作權的價值所作的調查與研究,絕大多數商標權利金的比例為企業淨銷售額的5%,其次為10%,平均而言商標權利金的比例為5%至10%間。
結語
筆者相信AIPHONE在註冊Iphone商標時也沒有預料到,數十年後會有一個蘋果公司需要使用Iphone商標,讓公司每年可以得到一筆高額的權利金,增加公司收入。雖然此案例非常見的商標授權案例,不過由上述案例,我們可以知道,公司註冊並維護商標為打造品牌的根本,維護好商標才可以保護好公司商譽,並在未來可能以此獲得授權金收入。
參考資料:「香港01。日本iPhone商標所有權不屬Apple 每年付過億日元知識產權費使用?」、「宅宅新聞。《日本iPhone商標的秘密》所有權竟然不在蘋果公司?每年想用還得付出上億權利金?」、「加盟連鎖前,請先認識加盟金等4大費用」、「商標合法授權金比例之認定--智商法院109年度民商上更(一)字第2號民事判決」
撰寫人:許月娥、王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