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學府「國立台灣大學」相信是不少莘莘學子讀書目標,也是過往無數人求學時期的回憶。除此之外,台北車站附近的補教業更是紛紛以每年上台大的學生數作為吸引學生的口號,不過,有一間補習班甚至直接取了「台大」名稱,甚至喊出「要上台大,先來台大」的口號招攬學生報名上課。然而,因為「台大」和「TAIDA」均為國立台灣大學註冊商標,因此近年來「台大」補習班就與「台大」開始爭訟,近期,雙方在二審階段達成和解。現在就讓我們一起來瞭解「台大」商標之爭吧!

 

案件事實

1.       1928年「國立臺灣大學」創校,簡稱為「台大」、「臺大」。

2.       1972年台大補習班成立。

3.       1997年台灣大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校徽、台大、臺大等商標並通過,2007年延展既有商標並新註冊「臺灣大學」、「NTU」等商標,現又新註冊包括「TAIDA」及「台大TAIDA」等商標。

4.       2020330日、620日「台大」寄送信件請「台大」補習班停止侵權行為,「台大」補習班並未受理,雙方就「台大」商標爭執。

5.       202275日智財法院判決「台大」補習班敗訴,不得使用相同或近似於「台大」字樣作為其補習班名稱及招牌,並應支付6,239,211元給「台大」。

6.       「台大」補習班不服判決上訴。

7.       202467日,雙方達成和解,「台大」補習班更名為「明明」補習班。

本案件中,值得注意的是:「台大」補習班明明使用「台大」字眼作為補習班名稱早於「台大」申請註冊商標,那位為什麼法院還是判決「台大」勝訴呢?

著名商標

商標法第30條第一項第11款:「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著名商標或標章,有致相關公眾混淆誤認之虞,或有減損著名商標或標章之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但得該商標或標章之所有人同意申請註冊者,不在此限。」

一審判決中,法院認同「台大」所主張的,台大為我國最高學府,長期以來學術研究、教學成就及世界各大學評中均表現優異,為國人普遍認知且著名程度高之著名商標「台大」補習班其取名為「台大」為不當攀附1928年即創校的「台大」名聲,此外,「台大」本身亦提供推廣教育、語文學習、開放課程等多元學習方式供高中生、學生或社會人士學習各領域知識進修。然而,「台大」補習班其使用「台大」商標的方式,會致高中生混淆其為台大所營業之補習班,減損「台大」商標識別性或信譽之虞。

結語   

    不管是台大還是明明補習班都並未對外公開其二審的和解條件為何,不過我們可以從本案件中了解到,切勿試圖以攀附他人聲譽的形式取名並營利,不然可能會需要支付高昂的賠償費用。

 

參考資料:「風傳媒。『要上台大,先來台大』確定沒了!老牌補習班和解台大商標侵權案落幕」、「臺灣大學。商標使用管理」、「臺北市私立明明文理短期補習班官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9年度民商訴字第35號民事判決」

                                                                     撰寫人:許月娥、王亭文